参加“2007年巴拿马(巴拿马城)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展览会”的通知-南美商务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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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“2007年巴拿马(巴拿马城)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展览会”的通知

展会简介: 各有关单位:
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暨中国国际商会主办,在中美洲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中国产品展览会。该展旨在配合国家外贸市场多元化策略,促进中国企业扩大与中美洲国家多种形式的经贸交流与合作。作为我会重点展览项目,每届中国贸易展览会均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经济建设的最新成就、展示了我国相关行业中领先的产品,为参展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贸易洽谈、结识客户的机会,有力推动了我国产品对巴拿马和其周边地区的出口,并大大提高了中国企业和中国商品在当地市场的形象。
巴拿马共和国地处中美洲地峡,连接中美洲和南美洲。国土面积7.6万平方公里,总人口312万人,其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。巴拿马气候宜人,属于热带海洋性气候,白天湿润,夜间凉爽,年平均气温23-27℃。其本国货币巴波亚仅为辅币,其合法货币为美元,贸易结算也使用美元,投资者不用为货币的贬值和升值而担忧。这是其它国家所不具备的优势。巴拿马的经济发展极富潜力,运河航运、地区金融中心、科隆免税贸易区和商船队是巴拿马经济的四大支柱。20世纪90年代初,巴拿马政府实施私有化、扩大开放和减少保护等措施,取得成效,经济在数年内保持了较高增长率。巴拿马具有极为优惠的投资政策,除特殊商品外,巴拿马进口商无需申请进口许可证即可自由进口。国家只对一些农牧业商品、食品和药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。在进口融资方面,各银行视进口商的信用情况给予进口融资,期限90天至120天不等,也可能长达180天或更长时间。开信用证不需支付保证金,条件相当宽松。为奖励非传统产品出口,由政府发放抵税证(CAT)。CAT发行9个月即可使用,可抵巴拿马国内的直接税及进口税,发行4年后到期即失效
巴拿马是我国在拉美的重要贸易伙伴,双边贸易总额在我国与拉美国家贸易中排第3位,同时巴拿马也是我国在拉美仅次于巴西的第二大出口市场。2004年,中巴双边贸易总额为22.02亿美元,同比增长45.9%,其中中方出口额为21.87亿美元,同比增长47.8%;进口额为1492万美元,同比减少47.9%。目前我国对巴拿马出口的主要商品是:纺织品、成品油、家用陶瓷器皿、家电、自行车、船舶、旅行用品及箱包、服装、鞋类、机电产品等。
贸促会曾于1975、1981、1983、1986、1997、2001、2002、2005、2006年先后9次在巴举办大型贸易展览会。历年来,该展览会在参展公司的支持下,经周密组织安排,已成为当地展品档次高、质量好、设计新颖独特的大型展览会之一,受到巴各界人士和当地华侨的热情欢迎和良好评价。二十一世纪以来,我会已在巴拿马举办了四届中国贸易展。多数参加过该展的企业认为,其产品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的潜力。我国商品近年来在巴拿马和周边国家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,“中国制造”在当地的认可度正在提升。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与世界接轨的不断深入,中国产品将采取更加直接有效的方式出现在世界经济舞台中,而展览会恰恰可以给企业提供扩大宣传、建立直接联系的良好平台。同时,中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,从原来的纺织、服装、轻工、工艺等较基础的产品为主,发展到目前电子、电器、机械、车辆等附加值较高的商品比重不断增加。2006年巴拿马中国贸易展览会上国内一些知名大型企业、集团的参展就说明了这些情况。这些大企业的产品在当地已有销售,此次参展更是引起了巴拿马客商和各界观众的很大兴趣,对于提升他们在当地的知名度十分有益。
因此,巴拿马具有有利的投资环境且充满商机,参与投资的方式和手段可以多种多样,如资金的投人以及技术、物资和人力的投入,而展览会正是为中国相关企业提供投资机会、建立直接联系的有效平台。借此良机,我公司诚邀国内物流、技术、运输等相关行业的企业前往巴拿马参加“2007年巴拿马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展览会”。我们愿与您携手合作,以优质的服务为您创造良好的出展条件,共同开拓国际市场。
展会日期: 开始日期:2007-12-6 结束日期:2007-12-9
展会地点:
巴拿马两洋会展中心LAS ISLAS大厅(第九届)

主办单位:

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暨中国国际商会

展会类型:

电子电器

国家/城市:

国外/巴拿马

参展范围:

1、电子(计算机、多媒体技术、通讯设备等);
2、家电(分体空调、冰箱、电视、音响、洗衣机、微波炉、小家电等);
3、车辆及配件(家庭小轿车、皮卡、多功能车、摩托车等);
4、建材(建筑材料、装修材料、家用五金、锁具、卫浴设施);
5、家具(办公及家用);
6、机械(运输、农业机械、拖拉机、医疗、包装、加工、工业及家用缝纫机、柴油机、汽油机、食品加工等)
7、轻工(厨房用品、家居、玩具、工艺等针对当地市场产品)
8、五金工具
9、纺织、服装(少量);
10、女士用品(化妆品、饰物、箱包等);
11、物流、运输等技术

收费标准:

人民币

在外天数 14 天(暂定)

1 摊位费 场地、标准展架、桌椅、照明、摊位清洁费 每摊位3M×3M 免 道具租赁及整体布展费、垃圾清运费 2000 

2 运杂费 展品海陆运输(单程)、国外报关费、展品运至展台(包括现场施工费) M3 3500 回运费 未售展品回运及结关费(不回运免交) M3 3500 展品税 展品国外销售进口税及增值税 % 按展品价值计 

3 人员费(请选择其一) 全程随团(中国-参展国-第三地-中国)包括:往返机票、在外期间的住宿/膳食费、交通费、含人员补助费 每人 37000 全程随团,不含人员补助费 每人 33000 展期随团(中国-参展国-中国)包括:往返机票、在外期间的住宿/膳食费交通费、含人员补助费 每人 32000 展期随团, 不含人员补助费 每人 29500 自购机票交管理费2500元人民币 每人 2500 

4 综合及报名费 报名注册费、国内外通讯、文件资料费、进馆证等 每人 2500 

5 会刊费 展览会宣传及展会会刊名称登录费 每公司 1000 

6 接待费 国内集中费、人身保险费等 每人 500 

7 签证费 办理签证费用(如自行办理免交) 每人 2000 

8 其他 (例如三相电等) 实报实销 

备注:1、人员在外生活费参考财政部标准;2、外汇部分以中国银行当期外汇牌价为准,另含国内购汇及国外兑换旅行支票手续费;3、在外天数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;4、有特殊日程及路线要求的,人员费将根据实际情况有所浮动;5、如遇航空、海运等市场行情起伏较大时,我司将保留对此收费表中的部分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。6、参展展品不足0.5米3的包装箱,均按0.5米3计;7、按公司财务规定,参展前所付各项参展费用一般不提前开发票,展后统一结算;